6月16日,吉林警察學院召開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吉林警察學院章程修正案》的決議(草案)。學院黨委副書記、第二屆教代會執行委員會主任王春主持會議。
會議認為,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的堅強領導下, 學院以黨的建設為引領,堅持全面從嚴治警、依法治校,不斷加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會議強調,《章程》在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學習宣傳,全面增強依法依章,規范教育教學行為和管理學院事務的意識,切實推進依法治校工作。要依法依章落實建設現代大學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學院各項制度,確保各項制度符合法治精神。要認真總結和發現《章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按照規定程序修訂與現行法律法規和學院發展實際不相適應的條款。
會議號召,全院師生員工要緊密團結起來,在學院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依法依章辦學,不斷完善學院內部治理結構,推動學院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