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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培訓中心 >
警察培訓中心是吉林警察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在職民警教育訓練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在職民警的晉升培訓、業務培訓、技能訓練工作。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984年成立干訓處,1991年與函授部合并改為成人教育處,2013年改為警察培訓中心。
警察培訓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關于民警訓練的有關規章制度、教學大綱,制定并實施民警教育訓練工作制度。根據公安廳政治部下達的調訓任務,制定培訓計劃,對參訓民警實行警務化管理。對參訓民警進行成績考核、獎懲,頒發培訓合格證書。管理民警訓練的實訓場所、教學設備、生活設施。承擔或協助完成各地、各警種、各部門組織的民警培訓任務。研究教育訓練工作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收集基層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對教育訓練工作的希望和建議,為省廳和學院改進教育訓練工作提供咨詢參考。編輯教育訓練工作簡報,及時為省廳及各地公安機關提供教育訓練工作情況以及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公安廳黨委的高度重視和學院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處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在職民警教育訓練這一中心任務,強化服務意識,完善內部管理、深化教學改革,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民警培訓教學質量,使在職民警教育訓練工作無論在規模上還是在質量上都邁上了新的臺階。每年完成計劃內培訓約20余期、4000人次,同時,為全省林業公安機關培訓多期法制骨干,及部分協作省市公安機關開辦執法規范化培訓班。警察培訓中心于2014、2016年連續兩年被評為先進集體,多人獲得公安廳嘉獎和學校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得到省公安廳領導和學院領導以及參訓學員的充分肯定和好評,為構建吉林公安機關三級教育訓練體制,全省公安機關隊伍正規化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警察培訓中心在民警教育訓練實踐中不斷探索,積累了較為寶貴的經驗,為進一步推動民警教育訓練工作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培訓班有外請教師授課時,都組織安排相關專業授課教師聽課學習、交流,為我院教師了解前沿知識提供了平臺,有效地促進了教師的授課水平和教學質量。警察培訓中心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訓練工作的意見》和全國公安教育訓練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堅持教育訓練為公安工作服務、為公安隊伍建設服務的宗旨,緊扣公安中心工作與治安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緊扣公安隊伍核心能力建設,進一步開拓創新做實民警培訓工作,不斷豐富教學內容,創新訓練方法,優化教官隊伍,完善培訓設施,提高培訓管理與服務保障水平,按照學院黨委部署,努力實現民警教育訓練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