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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經吉林省編制委員會批準,吉林警察學院設置人事處。2013年11月,在原吉林公安高等??茖W校政治處人事科基礎上正式組建吉林警察學院人事處。
人事處職責范圍如下: 負責學院機構設置、編制管理、崗位設置;教職工招聘、調配、交流;人事檔案管理,人事證信管理,公安民警因私出國(境)審查管理;負責院內外行政方面表彰獎勵工作;會同組織部門開展各類專家和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考察、晉升行政人員非領導職務;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組織工勤人員參加技術等級考核;教職工進修學習、業務培訓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對內設機構、教職工進行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制定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引進高層次人才;組織教師崗前培訓、認定高校教師資格;選拔、培養骨干教師;選派干部教師下派鍛煉等。人民警察警銜的授予、晉升、降級、取消等;人民警察證件管理;工資、保險、退休、退職、傷殘鑒定、亡故撫恤等;臨時性勞動用工的崗位管理、合同管理、薪酬發放、保險、勞動爭議仲裁等工作。
人事處組建以來,以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為中心,以服務教學、服務教師為主線,以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水平教師隊伍為核心任務,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勇于開拓,攻堅克難,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不斷深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教職工隊伍整體素質穩步提升,人才培養的保障能力愈加堅強。近年來,人事處先后2次被評為學院先進集體;人事處黨支部被評為2016年廳直機關先進基層黨支部;19人次榮獲廳直機關先進個人,嘉獎,廳直機關優秀黨員,學院黨建先鋒、服務能手、師德模范、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個人榮譽稱號或獎勵。